有人因盗取生活照被判赔非法使用他人个人信息涉嫌违法
“不论是直接搬运,还是在网络上购买生活照,主要用途还是打造人设。如若只是满足个人虚荣心还没那么可怕,最让人担心的是,将这些照片用作诈骗或建立PUA人设。”在从事互联网内容风控相关工作的韩晓看来,低成本的虚假人设隐藏着巨大风险。“因此也建议大家给自己的生活照、生活视频加上较为明显的水印,保护个人信息。”
新黄河注意到,4月13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,曾发布一起生活照被盗用的民事诉讼。当事人平日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美照,被别有用心之人使用“AI技术”恶意合成大尺度图片,并发布到群内用来交友。最终雨花法院一审判决,被告立即停止侵权,在发布侵权信息的微博、微信朋友圈、抖音上发布赔礼道歉声明,赔偿原告肖像权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维权费用。
此外,针对电商平台上销售的网络人设打造服务,《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》中早有禁令。其第15大条涉及欺诈、盗窃、作弊、骚扰他人等商业或服务类第1小节中指出,禁止销售内容改变类商品及服务,包括朋友圈素材、IP修改、代理伪造的软件及服务。
事实上,我国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工作也从未停歇。2021年11月1日实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强调,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。
原标题:10元就能买到他人大量生活照?有读者反映,自己发布在社交平台的自拍视频被盗
李欢
作者:孟天宇 实习生贾雪莹
责任编辑:马恬

